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如何划分 长期股权投资中商誉如何计算
怎么区分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有着明显的区别。举例来说,假设在20XX年1月1日,A公司以1000万元购得B公司10%的股权,B公司的公允价格为8000万元。第二年,B公司实现了500万元的净利润。到了20XX年的8月,A公司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这部分股权。
成本法与权益法在核算初始投资、持有期间以及处置时的操作方式不同:采用成本法时,取得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仅在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处置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并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
①企业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日常会计实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②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③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技巧——成本法和权益法,有显著的区别。开门见山说,适用范围上,成本法适用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权或在活跃市场无报价的股权投资,而权益法则适用于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情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成本法:通常适用于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权益法:则适用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主要有下面内容区别:账面价格处理方式:成本法:投资者在投资后按实际成本记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除非有追加或减少投资,否则该价格保持不变。权益法: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但会根据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格。
3、权益法适用于长期持有的投资关系,特别是投资于具有进步潜力的中小企业或创新型公司时常用。会计处理差异 成本法:仅在投资收益实现时确认收益,即收到股息分红时才确认收入增加。对于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只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进行成本变动的反映。
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计价基础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即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在持有期间,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否则该账面价格一般保持不变。
长期股权投资计量中怎样判断应该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1、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中,判断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关键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力。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的情形,此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当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力时,则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顺带提一嘴,持股比例也是判断依据其中一个。
2、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二条途径是判断给出持股比例(一般情况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3、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中,判断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需从多个维度考量。开门见山说,需要明确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力。如果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即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决定权,则应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4、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无共同控制、且其投资的股份在市场“无”公允报价的(俗称“三无”),应该用长期股i权投资的成本法。由于该类情况通常发生在投资比例小于20%的情况下,因此也常常被概括为小于20%的用成本法核算,此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方针、决议等不产生影响。
5、一般情况下是通过持股比例进行判断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技巧的选择技巧是:如果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应采用权益法,一旦持股比例高于或者低于这个范围,就应采用成本法;与之相反。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进入20%-50%的范围就应改按权益法。通过分析可以看出。
6、第二条途径是判断给出持股比例(一般情况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
1、适用范围不同 成本法:通常适用于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权益法:则适用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主要有下面内容区别:账面价格处理方式:成本法:投资者在投资后按实际成本记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除非有追加或减少投资,否则该价格保持不变。权益法: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但会根据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格。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主要区别有下面内容两点:适用范围: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的情况。权益法:主要适用于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至50%之间。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分配现金股利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下面内容多少方面:定义与适用范围 成本法:主要关注投资成本,强调投资的初始成本。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能够实施控制时,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此时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分红与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不直接相关。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